推薦你在家學習可能改變你一生的英文課(免費試聽):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5日電)經濟部發布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最快7月中開辦創業家簽證,凡獲國內外創投投資200萬元以上、參與國內外競賽獲獎等條件的個人,將發1年期居留簽證。 為引進新創事業人才,提高國外創業家來台創業誘因,以活絡國內創業活動及經濟成長動能,行政院5月14日核定推動創業家簽證規劃案,未來將由經濟部投審會負責審查,投審會近日已發布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將配合外交部時程開辦,預計最快7月中開放申請。 投審會表示,創業家簽證開辦前2年為試辦期,目前上路初期每年以核發2000名為原則,若是團隊申請,以不超過3張為原則,而學歷則需在高中以上。 不過,有意申請創業家簽證的外國創業家,必須滿足幾項條件,包括獲得國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或於政府認定國際性募資平臺籌資新台幣200萬元以上、已獲同意進駐政府認定創新創業園區、取得國內外專利權、參加國內外具代表性創業、設計競賽獲獎者、已在台設立新創事業,並投資100萬元以上的個人,都可提出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創業家簽證適用對象,現階段僅開放外國人及港澳創業家申請,後者由其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駐港澳辦事機構或內政部遞件申請。 投審會官員表示,創業家申請人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向外交部或其駐外館處遞件申請,由外交部或其駐外館處轉送投審會審查,預計最慢1個月內可審查完成。 投審會表示,申請人取得創業家簽證後,應依規定於入國後15日內,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申請居留期間首次申請最長為1年,一年後可持營運實績再申請延長2年居留期限,包括最近1年或最近3年平均年營業收入達300萬元以上、或平均年營業費用達100萬元以上、聘僱全職台籍員工數達3人以上等。1040705
arrow
arrow

    cu2k9w8v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