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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長大貪官,大陸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前「股」級官員李華波,因涉嫌貪汙公款9400萬元(人民幣,下同),相當於台幣近5億元遭追捕,潛逃新加坡4年後,9日被遣返大陸。據了解,李在潛逃後還打電話回財政局炫耀自己人在國外,「搞」了很多錢,囂張程度令中共中央相當震驚。中共中紀委網站9日表示,李華波是公開曝光百名外逃人員後遣返的重要嫌犯,是「天網」行動的重要成果。據了解,這也是大陸檢察機關偵查人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證、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繳潛逃境外腐敗分子涉案贓款的第一起案例。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李利用職權汙公款澎湃新聞10日報導,李華波涉貪公款之鉅,是鄱陽縣財政年收入的四分之一。而李的貪婪與猖狂,也令中共中央相當震驚,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關單位全力逮捕歸案。經檢察機關證實,李華波在2006至2010年間,利用職權連同他人多次騙取鄱陽縣財政局的基礎建設款共計9400萬元,並將其中2900多萬元贓款轉至新加坡,其餘款項用於到澳門賭博、個人消費等。報導指出,李華波於2011年1月潛逃至新加坡,不料才潛逃1個多月,新加坡警方就依據中方所提供的線索,於當年3月2日在一家賭場內將李逮捕,同時李境外轉移的贓款545.42萬新幣也遭凍結。中星並無引渡條約2014年7月,李遭新加坡檢察署以「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產」判刑1年3個月,經上訴後維持原判,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後,日前依規定遣返回大陸受審。其實李案偵辦困難之處原在於中星兩國並無簽署引渡條約,也無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對此,中央反腐小組協調檢察、公安、外交、司法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小組,前後8次赴新加坡與當地檢調機關、移民局等部門研商遣返李華波歸案事宜。2015年1月,在公安部協調下,新加坡取消了李華波的永久居留權;同年3月,中方法院沒收李在境內外的全數贓款。李也在新加坡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後遣返回大陸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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